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七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二、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央企集团推荐总数不超过1个,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和申报书(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8号楼11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初评和专家评审,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2月12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