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大化暖阳电子设备厂、大化欧迪宠物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帮扶车间向我局提交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请,经审核,16人带动就业补贴金额32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872926、5822194,附件:2025年12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明细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6日文件下载:2025年12月大化瑶族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明细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