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现将补助经费下达,具体项目经费及科目详见附件,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1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5年福建省人工智能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