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制定了《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五条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制定发布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制定发布市中试平台认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分别发布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认定通知和申报指南,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的依托主体分别向其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对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认定的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应在每年12月底前分别向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报送年度运行报告,每3年对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的建设情况和服务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市科技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制定了《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制定发布市中试平台认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分别发布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认定通知和申报指南,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的依托主体分别向其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对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认定的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应在每年12月底前分别向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报送年度运行报告,每3年对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平台的建设情况和服务情况实施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