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和完成2023-2025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决定开展2025泰顺县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来源浙江省2023-2025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之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二、资金补助对象和使用方向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茶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中心茶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亩,三、资金的分配和标准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择优推荐,建设主体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填写《2025年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申报简表》和《2025年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责任承诺书》,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五、项目评审立项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根据当地茶产业发展需要,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立项评审,对评审入围的项目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发文下达项目建设计划,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并按《泰顺县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主体黑名单制度(试行)》有关规定严格处理,附件:1.2025年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申报简表.docx2.2025年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责任承诺书.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