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粤桂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25〕27号)及《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巴政函〔2025〕48号)和2025年9月21日党组会议纪要巴人社阅〔2025〕2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我县农村劳动力到区内外稳岗务工补助活动,注重发挥我县农村劳动力主体作用,对2025年外出务工部分人员(包含在广东稳岗就业以及新增到广东就业,广西区内就近稳岗或新增就业、其他地区稳岗或新增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购买电磁炉方式落实我县农村劳动力到区内外稳岗务工补助,需要经费21.6万元,该经费从劳务协作资金中列支,现将经费支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日),如对项目列支具体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即按公示内容执行,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746—1号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0778-6212137,bmrsj@hechi.gov.cn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6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链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