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省级监管劳务派遣单位年报核验结果的通告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号)要求,我厅对省级监管的17家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年报资料进行了书面核验,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现将核验结果予以通告,劳务派遣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年度核验结果为合格的单位,核验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主要是年度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年末资金余额较200万元差距太大、逾期提交年报资料等原因,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业绩水平,履行法定义务,争取下一年度达到合格标准,附件:2024年度省级监管劳务派遣单位年报核验结果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