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反馈,联系人:徐行联系电话:0523-86910670通讯地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便民路与府东路交叉路口往南约60米)电子邮箱:513996259@qq.com附件:1.关于调整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docx2.关于公布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解读.doc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