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绿委〔2024〕4号)、《三明市林长办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明林长办〔2025〕1号)、《将乐县林长办公室会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将林长〔2025〕1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造林绿化成果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5〕84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闽林[2021]5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从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将政文〔2022〕25号)文件精神,对各类营造林项目实行专项管理,项目完成后由属地林业站,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建设面积15522亩,森林质量提升15019亩,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127亩,将乐县金山林场有限公司212亩),需拨付补助资金45.7万元,森林质量提升7233亩(其中高唐镇958亩,南口镇1175亩,需拨付补助资金361.65万元,共需拨付资金407.35万元,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于“将乐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补助标准、补助面积及补助金额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