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根据《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和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到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5〕40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复核、我厅实地抽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一、到期复核通过的福州锐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有效期延长三年,二、福州宏旭科技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未通过复核,取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不再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取消称号的企业若达到认定条件后,可重新申报,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要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夯基提质行动,做好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工作,提高培育质量,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附件:1.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197家)2.复核不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42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