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开展狮山镇高尔夫路至广东艺术职业学院北门路段乱摆卖整治工作,盘活公共服务空间,经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市政管理)委托,由我司对狮山镇广艺院市集公共服务空间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该项目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共服务空间委托公告及方案收集,经过相关的流程审议通过,项目由佛山市艾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EMJN2P66),项目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2月5日止,现向社会公示,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佛山市狮舞岭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反馈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此公示,佛山市狮舞岭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