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854-2218383、0854-2219805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一)执行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办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取得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联系电话:0854-2218380四、失业保险金申请(一)执行标准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联系电话:0854-2218380五、工亡待遇申请(一)执行标准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贵州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联系电话:0854-2218380六、工伤伤残待遇申请(一)执行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四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四级伤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75%,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三)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到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提供《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到福泉市服务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申领相关伤残待遇(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额外提供与参保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书和《贵州省工伤伤残职工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