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海石湾煤矿主运煤通道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予以公示,如发现未能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等问题,我局将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行政事项办理的问题,将按正常程序办理,一、海石湾煤矿主运煤通道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兰州市红古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l-2035年)》(兰政函〔2025〕13号)和兰州市红古区发改局备案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主运煤通道项目》(红发改投备〔2023〕1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海石湾煤矿主运煤通道工程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项目拟征收华龙街道下海石村集体土地0.2257公顷(3.39亩),现进行公示,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12月25日,共30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信件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892号邮政编码:730080电话咨询及传真:0931—6211673附件: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5〕第6号)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