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南宁市江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以下简称为“通则”),2025年10月27日,我局会同城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通则”专家评审会,会议一致通过“通则”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通信地址:江南区高棠路7号(江南区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30031联系电话:0771-4823160电子邮箱:nnjnzrzy@126.com附件:《南宁市江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评审会审查意见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