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宠寒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潘太民申请你公司关于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密劳人仲字[2025]第2339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北京爱宠寒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潘太民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工资五万元,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不起诉,本委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西路25号联系电话:010-69057096特此公告,北京市密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