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天津市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1月16日天津市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租赁产业专项融资政策支持,推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租赁公司提供更大额度、更低成本、更加便捷的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融资租赁产业能力和质效,对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且在航空航运、海工装备、算力中心设备、集成电路、车辆、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新能源设备、农业机械、卫星、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清洁能源等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领域开展业务的企业和机构,对我市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最近一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良好的融资租赁公司、优质经营性租赁公司在津展业、人才激励、人才提升等方面给予便利性支持,提升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能力,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租赁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创新业务模式,支持各有关区和开发区培育开展飞机、船舶、海工租赁资产交易、高端服务、运营管理的企业发展,对满足上述要求且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领域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集中度、关联度等监管指标方面进行适当安排,支持各有关区和开发区培育开展船舶海工租赁业务的企业发展,支持优质企业设立专门从事绿色业务的租赁公司及项目公司开展绿色租赁业务,督促行业协会做好行业服务、自律管理和监管辅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