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韶医保规〔2023〕4号)、《韶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韶医保〔2023〕6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南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小组对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南雄市雄州壹品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讨论后认为符合两定医药机构的条件,评估合格,序号定点医药机构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地址1南雄市雄州壹品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南雄市雄州壹品7栋64号门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质条件存有异议,可直接向我中心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3日(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51—3873667南雄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