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2.业主单位: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3.项目概要: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漠阳江东岸,拟建设三个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项目总用地约120亩,总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4453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及其它配套建筑面积11470平方米),现有的文化设施已难以胜任有效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这些珍贵文化资源的使命,新建文化馆则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承民间艺术、孵化文艺人才的核心平台,本项目将打造成为阳春市的文化新地标,二、公示期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对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