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印发平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5〕36号)要求,我局于2025年11月18日-19日,组织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工作,经过现场检查和审查资料,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12月9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5-7835927,附件:1.支持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绿色标准化生产经营、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2.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3.创建品牌联合社的合作社名单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附件3.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