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流通〔2025〕64号各市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文物局: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持续推进我省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规〔2024〕3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公示等程序,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决定将31个品牌认定为第四批三晋老字号,现予公布,附件:第四批三晋老字号名单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文物局2025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请点击下载:晋商流通64号附件.xlsx政策解读:31个品牌入选,山西省第四批三晋老字号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