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文件精神,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抽查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72.7647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服务主体补助资金30.1350万元,农户补助资金42.6297万元,请相关乡镇(街道)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服务主体和农户,其中:农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附件:1.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2.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3.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4.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5.2025年第一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5年12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