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我省特色优质产品实现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同步提升,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已组织2批产品送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检验认证,其中已有7个产品获得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为持续推动我省特色优质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省质检院决定开展第三批香港优质「正」印认证企业产品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证申报范围产品类别:粮食及制品(除水稻、小麦、玉米外)、吉林特色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人参及制品、保健食品),二、企业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产品质量水平较高,认证时应优先考虑:1.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荣誉称号或奖励,2.获得过政府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评价或认证(登记)(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吉致吉品产品等),5.产品具有吉林省特色及区域资源优势,三、企业申报提交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相关荣誉证明材料一份,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邮寄至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431-85000081附件:企业基本信息表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5年12月5日初审:王敏复审:张川洲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