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负责人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包括原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3、申报各类项目均须签署合作文件(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国内合作文件须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申报各类项目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2025年4月1日之后的国内外科技查新报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三、申报材料1、《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项目申报书》2、相关附件材料:(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6)区域合作项目中与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院所或企业合作的,须提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经组织推荐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由组织推荐部门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纸质材料受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