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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组织开展农民培训主体的公告

安远县农业农村局 | 2025-11-18
关于遴选组织开展农民培训主体的公告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5〕35号)要求,我县需开展以油菜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培训,现需遴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含家庭农场协会)作为培训主体开展农民培训,一、遴选要求1.在安远县内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含家庭农场协会),2.具备承担以油菜生产为主的农民培训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营业执照及培训条件的佐证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主体实地审核,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拟实施主体,确定为正式实施主体,联系人:安远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生产发展服务站吴武,三、其他说明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每个主体完成培训任务,并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补助2万元,安远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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