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安远县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助申请的公告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省、市和县有关粮食单产提升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江西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19号)和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5〕85号)等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择1.4万亩的水稻规模种植给予补助,一、补助要求1、种植类别:在县内今年种植的早稻或双级晚稻,2、面积要求:单季水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3、对象要求: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并填报《2025年安远县水稻规模种植单产提升补助申报表》(附件1)、《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补助主体,总补助面积不超过1.5万亩,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拟补助主体,公示无异议后,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联系人:安远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生产发展服务站吴武,附件1:2025年安远县水稻规模种植单产提升补助申报表2: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安远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1日2025年安远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