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0〕12号,以下简称《管廊管理办法》),目前已施行近五年,为及时了解《管廊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现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通知》(赣市法府建字〔2024〕2号)要求,开展后评估工作,就《管廊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意见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1日,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反馈,电子邮箱:gzszjjszk@163.com通讯地址:赣州市文清路37号317室联系电话:0797-8286728附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