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芦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芦山县思延镇草坪村三江口组集体土地,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芦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将按上述途径公告10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相关信息将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我县根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我县将相关信息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芦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芦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