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三)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的缴费金额),(三)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三、补贴期限(一)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二)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三)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填写《铜仁市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和《铜仁市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2),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向灵活就业所在区(县)就业局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运用信息比对、实地核实等方式对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进行核查,(五)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参照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4号)同时作废,附件:1.铜仁市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2.铜仁市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doc3.铜仁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