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石洞镇政府、什川镇政府、水阜镇政府、黑石镇政府:根据《中共皋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什川镇2025年设施农业到户补助项目等16个项目投资额和下达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皋农领发〔2025〕41号)文件要求,现将皋兰县2025年部分中央、省级、县级衔接资金调整分配使用,项目资金调整分配如下,(具体详见附表)请相关单位接文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项目的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好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皋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皋财发〔2025〕2号)及《皋兰县衔接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皋财发〔2023〕32号)有关要求,资金监督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资金或随意调整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务必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附件:调整后2025年部分中央、省级、县级和结余衔接资金分配表.xls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