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2024年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类(技术输出方)补助: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认定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登记主体企业或单位予以补助,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管理),2.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三、申报材料要求1.《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后补助经费申报表》(附件);2.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与技术受让方、交易中介方不属于隶属或关联单位及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书,简装成册(提交的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为县市区、园区,四、补助标准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1亿元,且实际到账不低于合同总额15%,予以1万元/家补助,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1亿元-2亿元,且实际到账不低于合同总额15%,予以2万元/家补助,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达到2亿元及以上,且实际到账合同总额15%,予以3万元/家补助,五、实行限额申报根据2024年各区域完成技术合同贡献度分配指标:湘潭高新区申报数不超过8项,各县市区(含县市区管辖的二类园区)不超过4项,六、咨询方式联系人:肖艳联系电话:58570302附件:湘潭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项目经费后补助申报表.wps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2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