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和《辽宁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辽科发〔2018〕33号)有关精神及工信部火炬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各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环节,现对辽宁省2025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方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培育处联系人:曾军阳联系电话:024-23983007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408室邮政编码:110004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联系人:刘幻监督电话:024-23983455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312室邮政编码:110004省科技厅机关纪委联系人:付思姚监督电话:024-23983322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7室邮政编码:110004附件:辽宁省2025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pdf辽宁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代章)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