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现公开征集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二、基本条件(一)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申报,拟申报企业提交《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至所属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对辖区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推荐的企业综合审核后,公示确定吉林市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拟申报企业需于12月17日前将《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可编辑word版〕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留存一份,剩余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联系人:张喜民联系方式:0432-62049710附件:1.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请表2.吉林市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汇总表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1日初审:栾庆宇复审:张喜民终审:孙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