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奉农〔2025〕110号)文件精神,现39艘(船长12米以下渔船12艘、船长24米以上渔船27艘)渔船由船东自愿申报,经镇(街道)初审、我局复核及第三方评估后,将该39艘渔船列入20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其他渔船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补助范围,根据实施方案,12艘船长12米以下渔船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统一实施改造,以项目形式结算支付给实施单位,不再另行补助到个人,27艘船长24米以上渔船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改造、主动申请补助,补助资金发放到船舶所有人,现将渔船相关情况和补助资金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对渔船相关情况和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附件:1.20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其他渔船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船长24米以上)渔船名册及补助资金情况表2.2025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其他渔船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船长12米以下)渔船名册表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8日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