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政务服务等监管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对评级为C类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对其变更、年审、主要股东参与新设小额贷款公司或跨地区营业部申请开展业务采取更严格的监管,对被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示为“空壳”“失联”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取消业务经营资格后,对取消经营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2.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机构名称、经营范围或履行注销手续,且营业范围中不得包含小额贷款业务等须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经营资格,3.小额贷款公司取消经营资格后,各旗区要结合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明确本单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负责人和主监管人员,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人员要勤勉尽责,定期通过业务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各旗区要做好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