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鼓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持续扩大开放,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南宁片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外商投资工作,鼓励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向产业链两端拓展业务,鼓励南宁片区外商股权投资基金(QFLP)将相关业务拓展至经开区,(三)鼓励东盟外商企业投资,(二)对符合外资鼓励类产业或南宁片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当年国家商务部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入统金额超过200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外币或境外人民币)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四、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一)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科研机构在南宁片区、经开区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支持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待国家商务部入统企业(项目)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后,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链接】政策解读丨鼓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若干措施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