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且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须在辽宁省内,1.单位提名不需申请,2.专家提名由责任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负责向我办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由项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所在市科技局协助进行提名公示,国际科技合作奖无需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前公示内容》的要求进行,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公示证明—提名单位名称或所有提名专家姓名”,项目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以及项目的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请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在线填报、提交和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审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