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向社会推介项目清单,指导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和逐级推荐等相关工作,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五)教育、卫生、文旅、体育、健康养老等社会事业项目,(六)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属于优先支持领域、具有显著代表性示范性的项目不低于5000万元,并将项目信息推送至相关单位,聚焦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类项目,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调整、项目实控人变更等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出库:(一)项目单位建设意愿不强、推动力度不大,(四)项目单位及项目单位的控股股东发生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加强项目用电保障,通报项目推进情况,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投资完成、项目进度、政策保障、支持服务等情况定期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