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海农发〔2025〕146号)文件精神,全县粮改饲项目第三批验收合格涉及6个乡镇723户共计73158吨,补助标准为青贮池或青贮平台腌制的青贮每吨补贴50元、打包青贮的每吨补贴60元,拟补助资金共计374.9620万元,其中七营镇27户5485吨29.9160万元、红羊乡100户5195吨27.1440万元、曹洼乡125户18716吨86.0480万元、李俊乡347户32823吨172.6690万元、关庄乡11户852吨4.3100万元、甘城乡113户10087吨54.8750万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5年11月26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955—4011201附件:海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第三批县级验收结果公示花名册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0日附件:海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第三批县级验收结果公示花名册.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