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市长质量奖评定、推广、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为保障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及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第十条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开展,(三)评审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审定,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实施细则、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和评审工作的跟踪研究,第十二条市评审办应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在市长质量奖评审中的作用,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三条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3年以上,第十四条申报市长质量奖的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申请单位为项目所有者,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六条市评审办发出申报市长质量奖的通知,第十八条市评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组织或项目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第二十一条市评审办将入围组织或项目的申报材料、资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等汇总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第二十五条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第六章经费及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评审市长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