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现面向拱墅区相关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复核工作,一、条件范围1、申报条件,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拟推荐为202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优先考虑,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原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二、相关流程1、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于6月15日24:00前完成注册与在线信息填报,登录《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测评(ISO56005/56002)测评系统(1.0)》,测评系统于6月30日24:00关闭,系统关闭前最后一次测评成绩计为最终成绩,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与填报工作,联系人:毛丹、言华联系电话:0571-88397187、0571-88397189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2、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流程说明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日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pdf2、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流程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