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工业〔2025〕313号各县(市、区)发改局,功能区经发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根据《泰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将2025年泰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每个县(市、区),功能区择优推荐不超过5家企业,三、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包括纸质文件、申请报告、电子版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材料接收地点另行通知,附件:附件1:推荐申报2025年泰安市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xls附件2:泰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附件3:泰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xls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