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4号)要求,2025年第二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51户,报废机具85台,使用国债资金340000元,第三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21户,报废机具38台,使用国债资金99910元,现对拟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如有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举报反映,举报电话: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1412,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0951-4038760,灵武市财政局0951-4021067,附件:1.2025年灵武市第二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2.2025年灵武市第三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