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外贸类专项结余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5〕5号)和《崇左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商务领域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崇财建〔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第三方审核及我局复核等程序,形成《2025年崇左市外贸类专项结余资金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审核资金拟分配表》,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5年11月21日—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电子商务科反映情况,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18号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405室,联系电话:0771-7958351,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2025年11月21日文件下载:11.21.附件:2025年崇左市外贸类专项结余资金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审核资金拟分配表(1).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