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0日,我局将调整优化后的2025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政策(征求意见稿)分别发往13个部门、县区、企业和商协会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5年10月15日,共收到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峰电子等3个县区、园区和企业建议4条,2条涉及提高政策兑现标准的建议不予采纳,具体征求意见情况见下表:序号单位意见内容理由采纳情况县区政府枞阳县政府无意见铜官区政府无意见义安区政府无意见郊区政府建议将“8.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技术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修改为“给予10万元奖励”保持政策连续性不予采纳,原因是受市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切块数限制园区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第二条第3点建议修改为“对争取到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单位,按省支持资金同等金额给予补助”,省里支持资金当年全部配套到位不予采纳,原因是受市财政涉企专项资金切块数限制,省里支持资金可分年度配套到位序号单位意见内容理由采纳情况园区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第二条第4点建议修改为“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补助”采纳部门市发改委无意见市工信局无意见市财政局无意见市市场监管局无意见市民营局无意见企业铜陵有色无意见铜峰电子针对第二条第3点,建议对争取到的省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对于省支持超过500万元的分年度配套补助到位商协会市工商联无意见社会公众无意见铜陵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