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征补安置公告〔2025〕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息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拟征收范围为龙湖街道冯湾社区,三、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防护绿地、交通场站用地建设行为,实施工业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经省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实施防护绿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实施交通场站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补偿标准为6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息政文〔2025〕45号)的标准给予补偿,将征地补偿安置费1598.538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639.4152万元、安置补助费959.1228万元),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龙湖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息县人民政府、息县自然资源局、龙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息县人民政府2025年10月11日(联系人: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