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120万元科技孵化资金用于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铜陵赛区)赛事活动补助及获奖企业奖励,市科技局兑现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免申报)7.安排1200万元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专项资金,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分别给予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8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万元、5万元,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标准起草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每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