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流程的通知(暂行)》(阜人社局发〔2025〕1号)要求,清河门区人社局拟对1户企业4人给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现对企业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电话:6011515,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受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金额补贴标准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有限公司包建琪210921********082221543.72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潘雷210922********031221245.44周琳210921********464X21543.72杨卓润211403********001120618.9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