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拟同意发放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新增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19〕1号)和《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4〕6号)要求,补贴金额为每月1480元,后续以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贴,1.新增县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见习人员2025年1月新增申请见习人员53名,实际在岗53人,现需发放新增见习人员陈群丽等53名2025年1月新增见习补贴和岗位补贴,共计80290元,2.新增县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见习人员2025年2月新增申请见习人员11名,现需发放见习人员陈群丽等41名2025年2月见习补贴和岗位补贴,3.新增县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见习人员2025年3月新增申请见习人员2名,现需发放见习人员陈群丽等40名2025年3月见习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480元见习补贴、370元岗位补贴的标准,同意发放县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见习补贴和岗位补贴金额合计216820元,公示期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附件:青年见习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