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为加快实施数字产业“十大工程”,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现就组织做好2025年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申报的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属于我省数字产业“十大工程”范围,项目要符合《山东省数字产业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往年已入选省级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的不得重复申报,(二)项目应符合“十四五”国家以及我省数字产业相关规划、产业政策要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拟选址应当在经依法批准的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内,按照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规定的亩均产出、亩均投资强度等要求,三、申报要求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参照省重大项目管理,填报省级数字产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电子版光盘)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各市申报时需附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支持申报意见,拥有省级及以上数字产业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附件:申报材料.zip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