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吉工信中小﹝2025﹞197号)要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标准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申报条件、创建及认定标准进行申报推荐,二、推荐程序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推荐申请,市工信局将按照《管理办法》对各部门申报的平台(基地)进行审核,三、相关要求1.请各部门务必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创建对象汇总表、创建申请表、创建方案(详见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各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未报送的,2.被省工信厅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平台(基地)务必于12月8日前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平台:中小企业科周宛莹0434-3267102邮箱:spgxzxqyk7091@163.com基地:科技科赵苒0434-3266912邮箱:spgxjkjk@163.com附件: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2.XX(部门)中小企业工作相关人员回执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1月20日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吉工信中小﹝2025﹞197号)要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标准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申报条件、创建及认定标准进行申报推荐,二、推荐程序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推荐申请,市工信局将按照《管理办法》对各部门申报的平台(基地)进行审核,三、相关要求1.请各部门务必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创建对象汇总表、创建申请表、创建方案(详见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各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被省工信厅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平台(基地)务必于12月8日前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平台:中小企业科周宛莹0434-3267102邮箱:spgxzxqyk7091@163.com基地:科技科赵苒0434-3266912邮箱:spgxjkjk@163.com附件:1.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2.XX(部门)中小企业工作相关人员回执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1月20日。